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持续深入推进,企业信用修复问题日益成为优化营商环境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关键环节。刑天法务在长期的法务咨询实践中深刻感受到,社会各界对于社会信用立法的呼声不断高涨,当前社会信用立法的时机已经成熟。
社会信用体系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,其核心在于通过信用信息的记录、归集、共享和公开,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。在实践过程中,由于缺乏高位阶的专门法律,信用信息的边界、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、信用修复的条件与程序等问题缺乏统一规范,导致部分企业在失信后陷入“一朝失信、终身受限”的困境,甚至出现信用惩戒泛化、修复渠道不畅等现象。
刑天法务认为,社会信用立法时机的成熟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一是政策基础坚实。《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》等顶层文件相继出台,为立法提供了明确的政策导向。二是实践探索充分。各地在信用修复、“信易贷”、信用监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地方经验,亟需通过国家立法加以和提升。三是社会共识广泛。政府部门、市场主体、信用服务机构以及法务界对信用立法的必要性已形成高度共识,公众对信用权益保护的期待日益增长。
从企业信用修复的角度看,立法成熟将带来多重积极影响。第一,信用修复将有法可依。立法有望明确信用修复的法定条件、程序、期限以及异议处理机制,避免修复难、修复慢、修复标准不一等问题。第二,信用惩戒将更加规范。通过法律界定失信行为与惩戒措施的对应关系,能够有效防止惩戒过当、失信标签永久化。第三,企业合法权益将获得更强保障。立法可赋予企业信用信息知情权、异议权、修复权等程序性权利,并建立权利救济渠道。
作为专业法务咨询机构,刑天法务在此提示广大企业:在社会信用立法窗口期,企业应当主动加强自身信用合规建设,建立内部信用管理制度,定期开展信用体检;一旦发生失信记录,应密切关注即将出台的法律法规,依法依规申请信用修复,切勿轻信非法中介所谓的“洗白”“铲单”承诺。企业可借助专业法务团队的力量,梳理失信成因、评估修复可行性,制定个性化的信用修复方案,从源头上防范信用风险。
社会信用立法不仅关乎社会治理效能的提升,更关乎千万市场主体的生存与发展。刑天法务相信,随着立法进程的加快,一个权限清晰、规则明确、修复有序的社会信用法治体系将逐步形成,企业信用修复将从“政策驱动”走向“法治保障”,诚信经营者将获得更公平的市场环境,失信者也能通过合法途径重返市场,真正实现良法善治下的信用重塑。